襄阳人注意了卖房时这笔钱可以不用交襄

现在通过中介买卖二手房中介会要求房主押下一笔交房押金当买卖双方的交易完成后这笔押金就应该退还给卖房人然而前不久樊城一位市民卖房时因为买方的原因房屋不能交易中介公司竟然要扣下房东交纳的交房押金事情经过六月中旬,王女士将自己的一套房子出售,通过位于建华路的乐的家房产中介,一位买房人与王女士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王女士收取了买房人的2万元购房定金,中介不仅收取了买房人5千元的中介费用,还向卖方也就是王女士收取了一笔交房保证金。中介公司:交房保证金是作为买卖双方的交易结束以后,在交易房屋不欠水电费的情况下把这笔钱退还。根据合同约定,6月下旬买方交纳首付款、办理过户手续。可到了约定的日期,买方却表示不愿再购买这套房子,自己支付的两万元购房定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王女士。王女士也表示同意,她当即要求乐的家房产中介退还自己交的4千元交房保证金。中介公司却迟迟不退钱和证件。乐的家房产中介的意思是,买方房子没买成,就损失了向王女士支付的2万元购房定金。而王女士的房子没卖出去,相当于捡了两万块钱。因此,他们觉得买房人太亏,决定将本来应该退还给王女士的交房保证金退给买方。按照合同约定,交房保证金肯定应该退给卖方。可王女士觉得中介的说法虽然不符合合同约定,但合乎情理,曾经一度准备同意中介的做法。可当她与买房人沟通后,立马发现乐的家房产中介谎话连篇。王女士:我给买方发信息核实了情况,我也保留的有证据。买方就说四千块钱她并没有收到,而且她给中介公司交了五千块钱的代办证费用,现在不需要办证了,这个五千块钱中介公司也没有给她。得知真相的王女士认为,乐的家房产中介其实是想瞒天过海,以把交房保证金退还给买方为借口,想扣下这笔钱留在自己的腰包里。王女士当即表示,如果乐的家房产中介不退还四千元交房保证金,将通过向主管部门投诉,甚至起诉的方式追讨。或许是自知理亏,看到王女士要动真格,乐的家房产中介最终在本周二将那笔保证金连同房屋证件一同还给了王女士。对于这起纠纷法律界人士表示出售二手房是否交纳交房保证金完全由买卖双方以及中介进行协商如果卖房人觉得中介不可靠可以拒绝交纳交房保证金以防中介从中捣鬼领导说了!这篇稿件的花花不到小编本月的奖金就得泡汤拯救小编全靠你的一朵小来源:云上襄阳编辑:张晓慧审核:孙滨汪璐褚楠出品:湖北日报襄阳分社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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