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下午2点,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接待大厅人流络绎不绝。相比大厅的人声鼎沸,四楼的文件检验实验室里却极其安静,文痕司法鉴定人李冰正坐在电脑前,仔细看着两个指纹样本。这两个指纹是否属于同一人,需要她来下结论。
像李冰这样的文痕司法鉴定人,每年都要对着上百个检材,从细节中挖掘真相:签名和盖章究竟谁先谁后?合同上的指纹是本人的吗?看似是同一个人写的遗嘱,哪一份被造了假?证据摆在眼前,却迷雾重重。文痕司法鉴定人就像那双拨开重重迷雾的手,在文书、痕迹中寻找蛛丝马迹,带领我们不断接近事实的真相。
近日,记者走进海淀多家司法鉴定所,探访这群文痕司法鉴定人以及他们从一个签名、一个印文、一枚指纹背后抽丝剥茧,发掘真相的过程。
谁动了我的“欠条”
文痕司法鉴定由来已久,随着文痕司法鉴定技术不断地创新与发展,更被广泛应用在刑事案件以及遗嘱、合同纠纷等民事案件中。
“你能相信吗,一张小小的清单,加上几个字就变成了一张欠条。”李冰告诉记者,文书证据提供的信息量非常大。看似简单的一张字条,却涵盖了书写工具、书写人、书写衬垫物等大量复杂的关联信息。
李冰自年起一直从事法庭科学(文痕鉴定方向)的教学、科研和鉴定工作,采访中她回忆起当年办理的一起案件,争议点就是一张非同寻常的“欠条”。双方因是否欠工资款发生了争议,一方主张对方欠了建大棚所需的工人工资款,应该按字条约定内容给付;而另一方则称根本没有这回事,所谓的工资款字条为伪造形成。
李冰仔细分析字条内容,发现其中“欠”“工资款”等个别字与其他字迹存在墨水成分不一致的情况,且字的写法特征与笔顺特征也不相符。进一步用红外光源照射观察,发现在不同光谱之下,有些字竟然消失了。这也进一步说明:这张“欠条”上的部分文字是后来加上去的,因而出现了“清单”变“欠条”的闹剧。
这只是一例简单的笔迹鉴定,实际工作中,不是每一份待检验检材和样本都整齐地“喂到嘴边”,很多材料都是需要挖掘的,甚至要有系统性的逻辑思维。
若干年前,一起关于字迹形成时间的争议案件摆在了李冰面前。当时案件的核心焦点在于一张黑色字迹字条的落款日期是否真实,落款时间为年1月*日。
“文字形成时间的鉴定,在全球都是一个难题,其技术方法非常庞杂,使用条件不当极易出现偏差。”李冰说,接过这个案件委托后,他们并没有马上拒绝,而是把焦点放在了书写工具上。
经过审查,李冰偶然发现了案件的突破点:这张字条的黑色笔迹是使用中性笔书写而成。据文献记载,中性笔最早是由日本一家公司于年研制开发的,在年的国内,大家普遍使用的书写工具还是以圆珠笔和钢笔为主,市面上很少见到有中性笔。即使是从国外购买的,由于当时正处于改革开放初期,这种可能性也是极小。
通过上述的分析,“这个落款的字迹不应该是在年初,应该至少是2年以后形成的。”李冰回忆,这起案件给她最大的启发是,文痕鉴定要有系统性的思维,要考虑文件上出现的各种信息要素,这考验着一个鉴定人的综合能力。
继承遗嘱背后的秘密
“现在文痕司法鉴定越来越多地应用于家庭继承、经济等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纠纷解决。”李冰说,这种变化尤其发生于年后,特别是年2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出台,有效推动了司法鉴定行业和业务工作的迅速发展。
“每一个鉴定案件背后,一横一竖、一撇一捺都藏着秘密,甚至都有着独特的故事。”李冰说,尤其是近年来很多老百姓遇到的遗嘱问题。
年,一位老人留下的遗嘱,就让其三个子女和老人的后老伴儿对簿公堂。老人留下的两份自书遗嘱落款时间分别是年7月2日和年10月5日,而遗嘱内容中遗产分配则完全相反。
起初从宏观来看,两份遗嘱的文字字体、外形结构非常相像,看起来就是出自同一人之手。但是经过仔细鉴定发现,两份遗嘱中很多字的笔画转折角度、笔画长短、文字间距都几乎一模一样。
“太像了反而很反常!”李冰说,同一个人的正常书写活动,都会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偶然性差异,这种大量的高度相似反倒提示了异常。
为了进一步印证判断,李冰团队将两份遗嘱中出现的相同字、词语进行了重合比对,结果印证了上述判断。这也进一步说明:存在争议的遗嘱是利用另一份遗嘱进行套摹伪造形成,并非老人真实的自书遗嘱。
“回到案情,这位老人的几个子女为了发展各自事业一直身居国外,曾是老人保姆的后老伴照料其晚年生活。直到弥留之际,老人起草了遗嘱作为补偿和保证后老伴未来的生活,然而子女却始终不理解,亲生父亲无论如何不会将财产留给不相关的外人,于是伪造了遗嘱。”李冰回忆道。
技术更新找回“失去的记忆”
“您在近30年的文痕司法鉴定中,有遇到难以辨别真伪的案件吗?”记者好奇地问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的文痕司法鉴定人杨春松,他思考了下回答说:“早些年,遇到朱墨时序和字迹褪色消失等问题确实很头疼。但近年来随着高科技设备、计算机技术的运用,难题都能迎刃而解。”
几年前,杨春松遇到了一个难题。当时,法院委托对一张门票上已褪色的字迹进行恢复显现。原来,市民韩女士带着儿子到某体育公园轮滑场地运动,但在轮滑期间其子不幸摔伤。事后韩女士想起自己购买的轮滑入场券中含有意外伤害保险,但由于门票的字迹已经褪色,无法辨别,物业管理公司拒绝赔偿。
字迹能否重现?取决于检验的具体方法和仪器设备使用。“起初,我们秉承‘先无损检验’的原则对这张褪色的热敏纸门票进行初步检验,但检验效果未能满足委托方的鉴定要求。”杨春松介绍,随后他们在征询法院及原被告同意后,对门票采取了有损检验方法。“经过鉴定,热敏纸门票上的褪色字迹确为韩女士购买的体育公园轮滑门票,且门票中包含了保险。”
“现在,通过计算机图像处理、文检仪、立体显微镜等先进技术设备,不仅可以让消失的字迹还原,还可以看出字迹的添加涂改,伪造作假在先进的仪器设备之下一目了然。”杨春松说,这也督促他们不断学习新技术新方法。
从事文痕工作多年来,像杨春松、李冰这样的文痕司法鉴定人参与完成的文书、痕迹司法鉴定案件不下万件。不久前,杨春松和李冰作为文痕鉴定专业组专家,入选了“全国司法鉴定专家库”,将进一步为提高司法鉴定的质量和公信力作出努力。“入选‘国家队’,既感到光荣,又感到责任重大。”杨春松感叹。(记者侯懿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