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月,我都会遇到当事人这样的提问:“邓律师,隔壁家李四那小子欠我20万,当时白纸黑字的借条写的清清楚楚,眼看着到了还钱期限我找他要钱,却被告知借条无效,我的20万还要的回来吗?”只要你处于群体生活中,“借钱”的事情都会存在,基本无法避免。很多情况下,借别人钱本是好意,但是有些借出去的钱就像泼出去的水。很多人误以为只要借条在手,就能把钱要回?其实不然,因为在写借条的过程中就暗藏的很多小圈套,一不小心就可中了对方的套。“老赖”最爱写这“8种”借条!1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1)以绰号、昵称、小名等出具借据;比如名字叫李四的,在打借条时用小名“狗蛋”;(2)故意将名字写成别字,如将“张三”写成“张山”(3)用与身份证上姓名不同的曾用名出具借据;律师提醒:打借条时故意写自己绰号和曾用名的,此种情况下通过其他辅助证据进行确认。比如借条上留下的身份证号,电话号码,转账时对方账户名称,其他证人证言等,或者可以做笔迹鉴确认。在诉讼中,一旦不能证明被告与借条中所写的借款人是同一人,就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2由他人代写借条王二:“张三,最近手头有点紧,能借我一万块钱吗?”张三:“没问题,只要给我张借条就成。”王二:“我去拿张纸啊”(趁张三不注意离开现场,找李四写了一张借条。)几个月后.......张三将王二诉至法院要求归还借款,王二辩称借条不是其本人书写。经鉴定借条确实不是王二笔迹,法院以张三证据不足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律师提醒:写借条时,出借人一定要求借款人在现场写借条,不能离开自己的视线,以防出现出借人找他人代写的情况。同时要注意确定借款实际由谁使用,比如转账记录转给了谁,现金由谁接收,后续是否有债务人自认的证据。如果什么都没有,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共同或者单独起诉,由法院查明事实。3以消字笔出具借条现在市面上有一种消字笔,外观与普通中性笔无异,但其墨水成分特殊,会在书写后一段时间内自动褪色直至消失。律师提醒:此种情况还是比较少见的,借条上的字迹消除的,可通过其他方式确定借款合意,比如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短信等,也可后续补充证据)4保证人签名未表明保证人身份张三:“我找李四借钱,王五你作为我两的担保人呗”王五:“没问题。”(王五在借条上签字,但未表明担保人身份,借条内容中也没有王五承担保证责任的内容。)几个月后.......李四将张三和王五一起告上法庭,要求张三归还借款,王五承担担保责任。王五:“我只是两者的见证人,其并非担保人。”律师提醒:看借条具体内容,是否能够表明保证人身份,如无法辨认,比如保证人只是在借条上写了个名字,可以将其作债务人共同起诉。能够辨认保证人身份,未约定担保方式的,需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在有担保人的借款中,借据中应载明担保人的信息及担保责任种类、担保期限、担保范围,并要求担保人在担保人签章处签章。5将借条写成欠条、收条张三向李四借款,并出具条据:今收到(取到)李四现金XX万,后李四将张三诉至法院要求归还借款张三:“我与李四有其他经济往来,这张收条(取条)是双方其他往来款,并提供了双方之间在此之前的银行往来明细。”律师提醒:借条写成欠条的较多,欠条同样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能够表明借款事实。写成欠条对于案件的最大影响在于诉讼时效,如未约定还款期限,欠条的诉讼时效是三年,经过三年,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借条未约定还款期限的,适用最长诉讼时效二十年。收条需看具体内容,能够表明借款合意的同样有效,抬头名称对案件事实影响不大,且收条可认定借款人已实际收到借款,特别对于现金给付的,收条可证明借款事实。6借条不写利息在借款时,双方口头协商年利率,借款期限一年,利息到期一次性支付。在出具借据时,碍于情面未在借条中写明利息,最后借钱人在最后还钱时候不还利息。律师提醒: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通过聊天记录,短信等其他辅助证据确定利息,如果没有其他任何证据证明有约定利息,则只能从第一次催告之日起按照银行同期年利率6%主张利息)7借条没有落款日期律师提醒: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会影响诉讼时效问题,有多张借条的,会影响每一笔借款事实的认定。8借条没有写明身份信息律师提醒:可以通过借条上的其他信息,比如电话号码实名认证,笔迹鉴定等确认债务人,后续起诉还需要另行查明债务人身份信息确定被告主体资格。“借条如何写?”、“如何远程催债?”、“如何迫使老赖主动还钱”、“免费制定追债方案”.....?为了让债权都能顺利回收,生效的法律文书不再是一纸空文,也让老赖无处可逃。基于这些考量,为了让当事人在第一时间得到帮助,至少能“求助有门”,所以“喵喵债”智能咨询平台应运而生。目前已有20万余人线上咨询,+当事人委托。不管怎么样,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在维护自己应得的利益上,我们助你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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